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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刊載於網路通訊雜誌 1999/4

著名的湯姆歷險記作者馬克吐溫(Mark Twain)說過一句話「假如你碰到一隻飢餓的小狗,並且讓牠稱心如意(滿足牠的飢餓感),牠就不會咬你了;這是狗跟人最大的差別」。當然,人類的腦袋瓜絕對比狗來得複雜多了,好奇心與慾求也比狗兒大得多了。所以,即使在網路上你碰到的是一條狗,也絕對不會只是一隻只會搖尾巴乞討食物的狗。

網路是一條狗

網路很可能是一條狗,除非你選擇表露自己。Peter Stiener在 1993 年的紐約客雜誌(The New Yorker Magazine)畫了兩幅漫畫,創造了一句名言「On the Internet, nobody knows you’re a dog!」(在網路上,沒有人知道你是條狗!),道盡了網路的這種隱匿特性。

小黑坐在電腦螢幕前,對著地上的小花說︰「呵呵,你看網路多好玩,這些愚蠢的人們,還以為我是黃花大閨女,一大堆人寄信跟照片給我,我看他們充其量只是公狗罷了」。陳小春在他的專輯歌曲「男人與公狗」裡頭不也同樣唱道?

在真實社會日常生活裡,你每天必須面對許多人,你跟這群人的之間的關係,無形中搭起了屬於你自己專屬的人脈網絡,而由於在人脈網絡中,面對面接觸所產生的隔閡,你不得不掩飾自己人格特質的某一面,藉以取得他人的信任、喜愛或是人際關係。

所以在辦公室,你也許得耐住自己的性子,喝茶看報紙,過著很無趣的公務員生活;在家裡,你可能因為某一層顧慮,不會將工作心情跟家人分享;跟女朋友相處時,你也未必會將自己的壞習慣表露出來。

但是在數位網路裡,突破了這層隔閡。你不必戴著面具來掩飾自己的人格缺點,因為看不到對方,所以你覺得講真話無所謂,原本跟你最親密的人都不曾宣洩的情緒或是心情,你卻可以跟你的網友分享。網路的可愛在這裡。

網路的隱匿特性(Anonymiity),讓更多人敢講真話,敢面對真實的自己。不過,在隱匿的保護傘下,卻可能潛藏更多的問題。雖然,在數位世界中,我們大可不必顧慮面對面的尷尬,不必處理惱人的人際關係問題,但其實在熟稔以後,你的 email 通信對象往往也成了你的另一種顧慮。

這種由言語轉化的文字溝通,更容易引發認知的不同。因此,對每個字句,你變成必須逐字推敲,深怕自己的書寫與表達方式,無法盡如己意地傳達給受信者,這樣的另一種隔閡,讓我們無法盡興表達,過度的謹慎與修飾,使得 email 的意義漸漸失去。到底,溝通時該不該坦誠佈公?面對特定的人際關係,該不該修飾自己的人格特質,使自己受到歡迎?還是我們也可以選擇不用 email 溝通,甚至戒絕各種網路活動,回歸原始的溝通管道,向數位世界投降?看來,隱匿也未必能全然引導你內心的真實世界面對自我。

Click Here!

網路不僅突破國界的藩籬,更沒有種族、膚色之分。你彈指間的一個點選動作,其實已經在一瞬間帶你環遊世界了。每一個端點,在網路上是平等的,沒有誰大誰小的問題,只有傳遞路徑(routing)的先後次序;長相是一樣的,到目前為止,都是由四組數字的 IP Address所組成;出國不需要護照,除了少數因為機密而限制出入端點,只要是公開的網路端點,幾乎都允許匿名讀取,你在網路上,不需要護照跟簽證,就可以來去自如。

每一個點選動作的背後,都隱藏著你的網路思惟模式。女作家Lynda Weinman 在她的「Click Here:Web Communication Design」一書中,便巧妙地解釋了各種點選動作背後所產生的意義與思惟。當我們可以自由地選擇居住地(你使用網路的方式)與生活方式(你在網路上跟人溝通的的模態)時,剩下的差異,只在於你如何去思考一個連結背後所帶給你的效益;你為什麼會點選一個連結?因為她對你有用,她引起你的好奇與興趣,所以你樂於點選,樂於接觸這個連結背後所帶給你的另一個可能位於遙遠國界的端點。

網路實現了地球村的夢想,讓不同文、不同種的人們居住在同一個地方(同一個 domain屋簷下),講著同一種語言(同樣的 Internet communication protocols),在這個無國界的虛擬世界,網路分別被使用於資訊上的連接 (connection) 與情感上的連結 (community) ;網路傳播工具的使用,不僅在便利訊息的交換,更在促使分散各處的人們在精神情感上結合。

階級與性別差異模糊

在網路上,公司老闆與員工、客戶幾乎是平行的,老闆可以是出納窗口,老闆可以是業務員,老闆可以是客戶接觸公司的第一道窗口。而員工扮演公司代言者的角色更不惶多述。在每個「發聲者」立足點平等的前提下,階級與特權在網路中,是不具備地位差異功用的,唯一的用途,可能僅止於因應網路安全因素所存在的存取限制。

我相信你一定在網路上碰過男變女,女變男的例子,特別是在社群聚集的 BBS 聊天室及newsgroup公共論壇裡頭。你可能常常透過網路暱稱(nickname)或是名片檔來辨別網友的身分,開始在心中繪製對方虛擬的長相;阿丹在網路上使用的暱稱acidburn,就常常碰到許多網友詢問「你是男是女?」

就曾經有位男網友,在 BBS站的friends板,做了一次調皮的調查,他用了一個頗為女性化的 nickname,在交友板上,post了一則徵友啟事,在啟事裡,他用文字美化了自己的外在條件,讓許多寫信給他的網友誤以為他是位大美女,結果一天之內,他收到了上百封來自全球各地男性網友的來信。有趣的不是這些男性網友的「求偶信」有多麼驚人,而是這些人的年齡層,竟可以廣及青、壯、中年三代,其中還有一位居住在美國的四十歲華籍喪偶男子,對這位虛擬美女宣稱「擁有轎車洋房,還有自己的公司產業,願意給你一個幸福的家庭」,這真真假假,究竟如何,Who knows?不過可以肯定的一點是,性別在網路上是沒有太大意義的。
事實上,性別何如與在網路上的言論表現,是根本的一回事,網路是沒有性別差異的,更沒有階級與特權的藩籬,更沒有所謂的弱勢團體。因為唯有如此,網路的發聲結構才有意義。

數位式無產階級專政與共產主義

我想馬克思當初發表其思想時,一定沒想到有一天會真正實現全球化的無產階級專政—網路可以說實現這種理想的一個虛擬世界。在網路上,只要你能上網(這跟只要你能呼吸,就能存活的道理雷同)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在乎你的財產(你的上網設備)究竟有多值錢。一部只可以上終端機的 386 電腦,跟一部高階工作站對網路而言事實上相差無幾—都可以上網發表意見,參與討論—都可以是一個發聲器,而網路的各項特質及其所賦予的特殊機制,也就成了網路人的共同資產。

不過真正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的,並非這種發聲立足點平等的現象。可以在網路上暢所欲言,是因為我們不對網路設限,事實上,在許多標準的制定,與網路管理單位之間的協議,同樣都有類似的機制。譬如說,管理網路 domain name 分配的機構,就十分反對官方組織的介入,在網路 domain name 管理與分配遇到瓶頸時,提議由各洲區的網路管理單位,共同分擔責任,堅持網路事由網路人主導的機制。

而任何法令箝制,事實上,對網路管理與規範而言,並不具意義。數位化後的網路世界,在可以重複複製與變動,身分的(idenity)的流動性與可操控性的特性下,法令的規範成了消極的舉措。我想,唯有未來逐漸社群化(communize,其實也就是共產化),由社群為了維繫共有資產—確保網路發聲結構不變、確保網路發聲管道不受阻礙、確保在網路上人人平等、確保在網路上生存不受威脅—所產生的自律(community regulation),足以制裁任何破壞網路機制平衡的人、事、物,主宰未來網路秩序的規範了。

你的數位隱私權

我們必須承認,每個人的觀念與思想,都存在某種先天上的差異性,即使是默契良好的死黨亦同。因此,同樣是上網,有的人選擇了隱匿自己真實的身分,繼續享受真實世界所無法擁有的隱私特權;有的人則選擇了在大眾面前表現自己,販賣自己的隱私。

國外利用 Camera 在網路上表演色情,與宣稱只是販賣個人隱私,不賣色的國內業者,其實是沒有兩樣的—他們同樣都在滿足人類偷窺的慾望,同樣利用人類的偷窺慾望或好奇所產生的動機在替自己製造利潤。看電視劇、影片,或許還有某種教育意義,不過透過 Web Camera 看一個人在床上梳頭髮、玩紙牌,阿丹實在想不出有何意義,我想唯一能想得到的,恐怕也只有動物園可與其相比擬。難道你不覺得這很像我們在動物園透過獸圈在看動物嗎?

你也出賣自己的隱私嗎?在重視個人自我隱私的網路時代,阿丹不認為這種掛著「推廣 Web Camera 技術,讓更多人瞭解網路新技術」光環,實則販賣個人隱私的舉動,是值得鼓勵的
。這種遊走邊緣的活動,非但破壞了網路的隱匿平衡,更可能在媒體大肆宣染後,成為變相鼓勵色情上網的先鋒。

同樣地,隱私在網路上日益受到重視,日前,麻州軟體程式設計師史密斯投訴說,視窗Office商用軟體會產生一個獨特的號碼,這個號碼會辨別使用者的電腦,並把它們嵌在試算表或文書處理的文件上。這個獨特的序號可能形成「數位指紋」,可以用來比對某一特定電腦的文書處理或試算表程式的文件,對個人隱私造成某種程度上的威脅。

微軟承認的這項獨特識別號碼所包含的個人資訊,可能比個人資訊可被追蹤的英特爾Pentium Ⅲ晶片的序號更廣泛。透過這些識別碼,你可以很容易經由網路取得使用者電腦內的個人資訊甚至文件檔案,若遭有心人惡意利用,便可能成為成為你個人的隱私漏洞。在 email 成為微軟反托拉斯案(Bill Gates給員工及高階主管的 email)與柯林頓醜聞案(Monica Lewinsky給友人的)的例證同時,你也在意自己的隱私嗎?

現象解析

在業者推出具話題爭議性的網路模特兒,實況轉播模特兒的生活鏡頭後,諸多大眾傳播媒體開始大肆報導,許多談話性節目也紛紛探討這種現象。

阿丹從朋友那裡就聽到了一則八卦消息。話說這個爭議性話題爆發後的某日,某電視台的新聞部決定要製作一個專題探討。

新聞部的編審人員打了通電話給推出網路模特兒的網路公司人員︰

「我們下午會過去拍….不過,能不能請模特兒們穿得清涼一點?這樣比較有新聞性。」
「好,我會轉告他們。反正他們也樂於表現自己,穿少一點,展露自己的身材應該沒問題。」

這種網路 WebCam的活動,也許只是單純的在鏡頭前梳梳頭髮、玩玩紙牌,可是重要的是「看的人」對其觀感如何,而非「這種活動不露三點,不賣色情」三言兩語所能掩蓋了。

許多受訪者都說他們覺得這種活動很無聊,但是問他們,如果有機會想不想或會不會也上網一窺究竟?每個人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這種現象值得我們專注。

你知道嗎?如果我們的媒體,在製作這種深入探討的節目時,你卻發現他探討的不是現象,而是製造現象。那麼我們還需要這種媒體嗎?曾幾何時,媒體的開放,所帶來的不是更真實的現象反映,而是媒體道德的淪落。身為大眾傳播教育者的媒體在製作節目時,都未必能對現象有正確的認知了,又怎能乞望每個網路大眾都能有正確認知呢?


依妹兒在 0與1的冷異酷境

你問我,網路真實嗎?在真實生活(in real life)裡,真實(reality)被視為真理的唯一標準,我們必須體認,所謂的真實是現實社會建構的產物,對應於電腦中介傳播—一個可能的社會建構的再現媒介。如果我們僅是單純地引入外部世界的真實,而排除 cyberspace 中真實的可能,將會是畫地自限。我們常用 Virtual Reality 來形容虛擬實境,事實上,我們只是透過 virtual 的方式或方法,來讓 reality 再現,不是嗎?

在現實社會裡,我們追求真實(同時也是我們價值觀裡的唯一真理),在數位世界裡,你卻未必能面對真實。

有的人上網成為一種習慣,因為他方便、迅速,即使相隔遙遠的兩地,只要能與網路連線,不怕斷了音訊。有的人則是因為工作需要,整天耗在網路上。電影「電子情書」(You’ve Got Mail)裡頭,兩個互不相識的網友,在現實生活中相遇了,雖未必能相認,卻因為日常透過 email 的交心,以真誠的心情與對方對話、溝通,最後促成了一段姻緣。

面對這個○與一的冷異酷境,你對自己網路人格的表現,是選擇剝除戴了一輩子的面具來面對,還是繼續在看不見對方的世界,戴上欺騙自己的角色扮演面具呢?誠如阿丹在文首提及的,網路很可能是一條狗,除非你選擇表露自己。你是那隻帶著面具的狗嗎?在○與一的數位世界裡,你會選擇跟 Meg Ryan、Tom Hanks 一樣真實面對自我,還是繼續當虛擬世界裡,虛擬的你?端看你自己的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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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nnylin3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