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刊載於網路通訊雜誌 2000/11

網路世界實在吸引人。隨著網路日新月異的科技發展,加入網路討論的參與者眾,以及來自許多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士夾雜其間,所以可能產生的言論也愈趨多元,這些言論透過網路的碰撞,有的激發出網友間彼此的共同價值觀,有的卻淪為情緒性發洩管道,更甚者透過網路大量傳遞,還有侵犯他人之虞,網路發展越多元,閱聽人的判斷能力就愈顯重要。

多元化的網路不羈世界

我相信在網路留言板、討論區參與討論有一段時間的網友,一定不難見到以下這種情形,甲網友與乙網友在網路上討論私事,兩人都沒有爭吵的意味,但是卻可能因為字裡行間的某個觀念問題或字句,引發同一個討論主題一連串的激烈討論,許多人便在這種情況下,予以口誅筆伐一番,有的則是湊湊熱鬧、灌灌水,然後討論便開始失焦了。於是同一個主題,可能就衍生出幾十個不相干的話題,但是都在同一個主題內繁衍開來。

也許初接觸網路,你會對這種情況感到好奇,甚至可能自己就是討論失焦的始作傭者,因為你對網路文化的認識不深,仍然停留在如何使用撥號連線撥接上網,如何利用瀏覽器逛網站,或是如何操作終端機模擬程式連線上BBS。時間一久,你會發現自己的網路生活逐漸乏味,對這些原本可能感到好奇的爭論,也變得索然無味。

網路的多元化更甚於真實社會,有了網路匿名的天然屏障,恣意在網路上濫用發言權的人大有人在,通常我在看到這種言不及義,偏離主題的討論,就直接跳過不看了,主要原因是這些信件如果不符合板規,參與討論的每位網友也都有相同的認知,不下場隨機附和,過沒多久,這類的討論自然就會減少甚至消失了。我們身處在一個民主社會,不僅文化呈現多元,網路文化越深層時,網路言論會出現更多讓人意料之外的狀況,在網路上會看到的人種類會越多,碰到的事情也會越奇怪。

原來保障網友個人隱私的匿名設計,讓人捉摸不定對方的身分,可以增加人與人互動的機會,就像是陌生人面對面,總得摸清底細,寒暄幾句,現在反成了無辜的錯,匿名成了濫言的天然屏障,有的網友更妙了,接連使用好幾個不同的暱稱,自己呼應附和對話起來了。這種情形時常可以在網站的留言板看到,特別是目前網站的留言板都是各家自掃門前雪,鮮少跟其他網站互通的,所以匿名的情況更是嚴重。有的留言板設計得很體貼網友,可以不留下自己的電子郵件帳號,就允許網友在上面亂貼一通了,美意頓時成了問題的根源。

積極與消極的網路言論管理

長久以來,對於網路言論,一直有兩派看法,主張解放自由派認為網路上應該是解放言論自由,不多加管制,免得步入大眾傳媒不當箝制的後塵;主張適當管制自由派則認為網路上的言論應該受到適當的管制,這在過去使用電話撥接網路時,網路組織建設得較完善的業餘網路時期,由於每一個站台需要與某些特定層級的站台交換資訊,以維持彼此間資料的流通,所以每個站台也同時肩負著網有的良善管理之責,一但發生某些狀況,站台可能就必須遭受在某一段時間內停止資訊交換的處分,藉此來規範從每一個站台發佈訊息的網友。

為了要有效確認網友的身分,那個時候的站長採取的認證措施不外乎以下兩種:

■電話回撥認證:由站台切斷連線,並主動撥給網友,以確認網友是使用「非任意填寫」的電話號碼,網友必須在站台回撥確認後,填入之前註冊申請的個人資料與密碼,才得以取得使用權限。

■傳真或郵寄認證:有些站長會要求網友務必傳真自己的身分證影印本,用傳真或郵寄的方式交寄給站長,由站長審核過後,方得取得使用權限。

這些做法讓我想起了「新加坡不准嚼食口香糖」的規定,也許消極了點,但是無疑地民眾換得了較乾淨的環境,算是一種權利與義務的交換條件吧。上述兩種身分認證雖然消極,但是網友重複登錄的情況卻大為減少,使用傳真或郵寄認證方式在當時還有一個用處,就是可以區分網友的真實年齡,確保不適當的內容可以不被未成年網友閱覽。

業餘網路的組織架構堪稱是虛擬社群的完整模型,有各種等級權限的設計,明確規範每一個等級的權利與義務,彷彿就是真實資本主義社會的縮影,例如「違規者要受停權處分,停止帳號使用一段時間」,「努力表現就可以提升等級」,「優良使用者將享受特別待遇」。跟公眾網路組織連接的部份則受制於整個公眾網路組織所共同制定的網路規章,所有的資訊傳遞、討論區秩序管理、違規處置,都有詳細的條文規範,這種網路規章是由參與該網路組織的站長逐條提案制定修正,相當於虛擬社會的法律。

一九九三年起,網際網路在全球各地蔓延,由於網際網路架構原先係因不同組織間溝通需求而誕生,非針對虛擬社群而定,所以並沒有如業餘網路般嚴謹的組織架構,而當網際網路開放後,參與者人數也呈現爆炸性成長,在所有的制度還來不及制定前,網路的文化發展卻已經超越網路科技了——這同時也是為什麼我們現在必須憂心之處。

不過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儘管網路組織架構標準的制定沒有在網路組織爆炸性成長之前先確定,但還是有很多網站或BBS站用既有的工具與程序,加強身分的查核,降低匿名性所帶來的負面衝擊。受制於網際網路的規模與傳播方式,尚難以稱之為「大眾媒體」,在效果上無法與傳統傳媒相較,但經由網友參與,網路上還是慢慢會產生某些「具公信力」的媒體,其中有一部份是傳統傳媒品牌的延伸,一部份則是完全由虛擬社群力量支撐的品牌公信力。這些具公信力的網路媒體,肩負有更重要的網路文化意義,比如說美國《洛杉磯時報》網站在二○○○年八月份,就因為無法有效管制討論區的言論過度脫軌的情況,逕行宣佈關閉網站討論區一段時日,看起來似乎是消極地將網路的互動窗口關閉了,但為了保障其他遵守規則的網友,也只能出此下策。

多數美國知名網站都提供BBS和開設論壇,如雅虎(Yahoo)、美國線上(AOL)和《紐約時報》網站等。但是,美國的不少網站也存在著暴力、色情泛濫和出現人身攻擊、侵犯隱私權等問題。對於這些可能產生的問題,各大網站十分重視。網站的許多管理人員認為,沒有管理措施就沒有網際網路的健康發展,必要時寧可關閉一些網站功能。特別是美國的一些大網站,在實踐中已初步形成一套管理辦法。這些辦法主要還是透過虛擬管道,進行道德勸說與牽制:

制定討論區規則,供網友自律

開設BBS或論壇的各網站都有張貼規則。Yahoo、AOL、《紐約時報》和《洛杉磯時報》等網站的張貼規則,內容大概包括以下幾點:
  一、警告:把醜話說在前頭,網友在發表個人意見時,必須對自己的網路言論與行為負全部法律責任,不得違反法律。
  二、不得涉及人身攻擊:不準張貼、轉貼和傳播任何具有污蔑、誹謗、詆毀、污穢、色情、辱罵性質的文字;不得騷擾、威脅和尷尬他人;不得使用冒犯民族和種族的語言。
  三、確保個人隱私:在未獲得網友同意前,不會在討論區任意公佈真實的姓名、住址、電話、照片等;不准在網上向未成年網友套取姓名、住址、電話和學校名稱等資訊。
  四、不得鼓吹違法活動:不准討論和鼓吹各種違法活動,比如曾經發生在台灣,有人於網路上販賣搖頭丸、毒品、武器等行為皆屬之。
  五、避免過度商業化:為了保障網友閱讀他人意見的權利,大部份網站均嚴守分際,不對網路討論區作干擾性的網路廣告版位設計,以及嚴禁在BBS或論壇非指定區中張貼廣告和推銷產品及有償服務等。
  六、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准張貼受實體社會版權法律保護的圖片、商標和文章,除非事先經過原創作者同意。在台灣學術網路中,則比較傾向於在公眾利益及資訊交流的自由原則下,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在註明出處與作者前提下,逕行轉載。而張貼在討論區的內容則允許BBS或網站作進一步的編輯整理成精華區。
  七、嚴禁垃圾信件:不准網友於同一個討論區或跨非相關區連續張貼同一內容的信件。

網站保有處理資訊的最終權利
  網站一般均聲明,網站有權刪除、轉區、編輯該網站認為不適宜或違規資訊的權利以及停止網友的使用權限之權利。

建立虛擬制衡力量,接受舉發違規行為
  網友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形式向提供服務的網站舉發其他網友的違規行為,這是一條比較普遍被接受的原則,而網站則有權進行相關處置,以維護其他網友的權益。

網路言論的積極管理,無論是成文或未成文的規則,終究只是消極的制衡工具,仍然需要仰賴參與社群的網友共同遵守,以及具備相同的認知,讓虛擬事務交由虛擬的機制來制衡,脫軌的情形也自然會慢慢減少。

言論脫軌的媒體效應

網路文化越豐富的國家,閱聽人的自我判知能力也越高,深層的討論也較為常見,反之,則情緒性爭論的比例會大過原本的討論主題。言論的脫軌與否,其實沒有一定的客觀標準,不過從言論自由的角度來看,自由的真義除了授與任意使用的權力,也必須顧及對他人的影響。

曾經有許多網友將「上網吧,儘管你只是一條狗,也不會有人曉得」視為網路匿名精神的至理名言,但人不可無人格,上網當然也不可以沒有「網格」——一但上了網,你的網路言論就代表了你在網路上的人格表現。狗當然可能是網路另一端的一份子,但沒有人知道你是狗,並不代上了網就可以在匿名信的保護傘下胡說八道、狂吠亂咬——千萬不要以為在網路上用了假名字、假地址、假性別,就可以來恣意非為,到最後也許會造成自己的人格分裂。

在網路上,我們常常可以透過討論區、電子郵件、ICQ等通訊工具看到許多似是而非的網路留言,有一部份被詞窮的傳統媒體引述作為「深入報導」,躍居為大眾注目的焦點,小則只是不涉及個人生命安危的非生命事件,大則足以令人名譽受損,甚至生命受到威脅。

兩者的差異在哪裡?打個比方,如果你收到了一封有關日常生活健康的信件,若有其事地引述相關證據,致使你提高對其真實性的信任,比如「喝優酪乳配香腸,可以促進骨骼生長哦」,可能就真的很多網友會信以為真,但是大部分人一定不會去查證其真實性,就依照「指示」喝優酪乳配香腸當正餐,殊不知兩者間會造成化學反應,危害人的生命安全。

小程度的言論脫軌的媒體效應,則大多是未經親身體驗,或空穴來風,從其他人傳來的小道八卦,小則只是討論區的情緒性人身攻擊文字,大則涉及個人聲譽,乃至貞節,也許在被喧染開來的那一刻,當事人一時想不開輕生,就可能成了只有電影中常見情節的翻版。

網際網路的發源地—美國,這種情形更是屢見不鮮,以「信心危機」為重要指數的證券市場來說,就曾經有網站透過網路發佈假新聞,致造成美國數據儲存器材製造商Emulex公司股價大跌,起因是專門在網路上發佈企業新聞稿的Internet Wire網站,刊登了一則未經查證,捏造發自Emulex的新聞稿,披露該公司在第四季轉盈為虧,並且正被証券交易委員會調查,引發投資人的信心恐慌,紛紛出脫手中持股,在一個交易日中,該公司股價下跌了有62%之多,被迫暫停交易。

網路是一個虛擬空間,就如同現實社會的縮影,你是參與網路的成員,更是這個虛擬社會的一份子,不容我們忽視的是,在數位時代,每個人都可以是傳播媒體,所以,人人也都可能是流言製造者、傳播者、受害者、甚至是觸法者。網路對於資訊解放的貢獻固然有目共睹,但「網路規範」卻未臻成熟,層出不窮的網路流言的確造成了許多問題,讓我們不得不重視網路言論的課題,作為一個數位公民,除了遵守既有的文化道德規範與遊戲規則外,更應該培養自我判知能力,分辨真假,才能免於流言之苦,所謂「流言止於智者」,在網路上不僅僅如此,流言還得止於知者。網路世界的真假虛浮、景象萬千,別忘了提醒自己,當你在瀏覽網站的同時,不要忘了自己的靈魂也正在受到他人的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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