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 原文刊載於網路通訊雜誌 2002/5 現象觀測站專欄

其實,如果真要找出網際網路存在的核心意旨,我想應該不會是HTML、WWW這些偉大的發明,而是在於「人」。每一個人,都是這張虛擬網絡中的一個單一節點,每一個節點各自擁有自己的特質,也相互包容,使得這個虛擬網絡中,呈現出各種不同組合,來自不同的背景,兼具不同的特色,又像是銀河系,又彷彿是密密麻麻的蜘蛛網般的多采。

網路價值觀:理想與現實的碰撞

網路是一個天堂,有不少人如此形容過,因為擺脫了過去在現實社會中,原本以法律或規條規範的個人行為乃至社會道德,網路的確提供了一個許多人在現實社會中難以實現的「夢想」舞台,將原先也許難以實現的理想,在這個虛擬空間裡真正被實現,這種理想與現實的碰撞,也因此產生了許多前所未料的激盪。

最明顯的差異,在於傳統道德觀與網路解放後的變遷,像是情色、戀童癖等。這些原本在現實社會中難以望見,成為「主流」的活動,上了網路,卻成了眾矢之的。也許是因為現代人的觀念,隨著新科技的演變,漸漸地產生了變化,也許是緊張的生活步調,讓人們逐漸忘卻原本應該堅持的價值,取而代之的,是接受愈形走調的所謂「E世代觀點」。

觀點本無世代之分,價值更無輕重之異。可是當這樣一個與過去格格不入的新觀點問世時,人們卻慣常地給予一個新名詞,予以合理化,卻再也難以用自己堅毅的社會判斷力,仔細地檢視她。

所以有越來越多的「理想」,不,也許應該說是「幻想」,漸漸地在網路這個舞台上展露。這些想法,不再像以往,會受到網路社群嚴苛的檢視與把關,反而可能一躍而成眾所矚目的焦點,漸漸演變成網路上的「毒瘤」。
這樣的網路環境,慢慢地在改變人們既有的價值觀,影響人們在真實社會中的行為舉止——不再具備自我反省的能力,卻只會批評他人。這樣的氛圍,充滿了現今的網路社群環境,也因此有越來越多人打著「網路世代的聲音」的招牌,不斷地散佈這種脫經離軌的謬論,就像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種口號般,變成一種僅能滿足情緒上的認同,卻無以理性地看待事情的本質,判斷出真正的是非。

P2P——網路第三波革命:Napster效應

P2P(peer-to-peer)是一項新崛起的技術,但卻是人類溝通的最原始模式:點對點(個人對個人)。這項技術,讓成千上萬的電腦能夠自由地透過網路,相互開放硬碟給彼此上傳或下載檔案或各種圖片、影片與音樂。P2P的出現正深刻且快速地影響網路從今而後的架構,服務提供者開始把網路上的控制權交給網友,而網友間亦能真正直接、簡單而自由地溝通。

過去網友與網友間個別的交談,僅僅建立在雙方間的私人聯繫通道,成為一種封閉性的個人對個人溝通,而在網際網路環境日益成熟後,這些散落在各地的私人網聚、分享行為,也漸漸串成一個大型的虛擬網絡,透過這樣的一個P2P為底的分享網路,許多人開始透過分享自己所擁有的資源,或與他人交換,或抱著純分享的良意,讓整個網絡很快就活絡起來,成為一種「非官方」的聯繫通道。

P2P豐富吸引力源於其廣泛的社會和心理因素所導致的。不過可惜的是,這種人際間的溝通模式,摻雜了其他因素,諸如商業利益,社會道德等之後,便開始產生質變了。最有名的莫屬Napster的案例。

MP3可說是網際網路時代的一項著名發明之一,因為這種檔案格式,使得數位化音樂,得以在經過平均十比一的壓縮後,利用有限的頻寬,在網路上傳遞與交換。其實,撇開法律層面不談,MP3的確是一項極棒的創舉,也稱得上是便利人類生活的一種新科技。

然而,這樣的創舉與便利,理應停留在個人、私下的範疇內,卻因為P2P網路的大舉流行,讓這個單純的資源分享滲入了「非法」的色彩——如雷貫耳的Napster出現了。網友可以在自己的電腦上安裝一套Napster的音樂交換軟體,只要安裝了Napster的電腦,便可以把該部電腦裡的MP3歌曲公開出來共享,這使得許多難以尋找的音樂或歌曲,可以透過P2P網路,集眾人之力,發揮網路的真正力量,很輕鬆地在別人的電腦裡找到自己需要的音樂。

當然,在此之前,這這項服務是完全免費的,因為充其量Napster只是一個提供網友交換資源的通道——可是卻因為這樣的交換網路日益興盛,加入者眾,使得其上的各種行為,被無端冠上了「侵權」的罪名。因為,有越來越多人,透過這樣的網路有系統地蒐集、尋找,並散佈這些音樂,使得原先辛苦創作音樂的創作人權益受損,當然,其間最大的利益損害者,莫過於以販售音樂營生的唱片公司了。

於是,1999年伊始,幾家大唱片公司收回他們在傳統音樂市場上鬥得你死我活的拳頭,同心協力將Napster告上了法院,認為Napster所提供的服務侵犯了他們的版權,要求關閉Napster的歌曲交換主機。最後唱片公司一方獲得了勝利,8000萬Napster用戶的分享網絡也因此瓦解。

雖然,我們慣於替P2P封上「第三波網路革命」的封號,但其間所產生的人本課題,卻不得不讓我們深思:在網路上活動的人終究都是人,人與人相處都需要尊重,所以儘管分享資源,對大多數的人而言,提供了一個極便利的管道,卻不能因此臧害他人的權益。

常常在網路上看見許多人為了一點小事爭執,那時候我常常在想:這些人是不是整天沒事,都在上網?抑或是,現代人真的太寂寞了,所以連吵架,也要搬上網路了。

人與人的溝通,應該本於人的本質,一切以誠意為出發點,善意為終點,那麼,再怎麼弩盾的人,也很難不感受到你深切的誠意吧!

網路中的人格品質(PQ)問題

以前老一輩的常常會說:這成何體統。這個「體統」議題,有的人喜歡把她當成是「保守」,有的人稱之為「守舊」,X、Y世代則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有一陣子,我常常在想,「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到底有沒有道理,最後悟出了一個結論:

他當然有道理,不過前提是:如果你是獨居動物,那麼你當然可以完全不去理會社會道德的牽絆,也可以不去理會是否會影響他人。

如果你還是群居動物,那麼就得「成體統」。所以儘管到了網路這個比較注重自我的環境,不可否認的是,她仍然是一個具備群居特質的虛擬社會,即便是上了這個以科技為主的環境,你仍然無以離群索居,因為,網路若沒有了群居特質,就無以稱之為網路(或網絡)了。

在討論人格特質前,先講一段我在職場上遭逢的「事蹟」,來反映一下人格特質的重要性。我曾經在一個職場,遇到一位新來的女同事,一來便到處打聲招呼,當然是禮貌上到了一個新環境,務必要作的社交工作,於是她四處走動,到處認識人,一切其實都還得體。可是不過認識不到五分鐘,就開始用那「ㄋㄞ」功,對不是太熟識的新同事撒起嬌來了。

撒嬌其實是上天賜給女人的一種本能,我常常喜歡把這種行為看成是生活中或是人際關係中的潤滑劑的一種——最主要的前提是一切都很得體,那麼撒嬌之於一個女人,會是為其加分的魅力。反之,則令人「倒彈」。

不一會兒,這位女同事竟也晃到我身邊來了,又是同樣的招式,我只覺得自己頓時間突然全身起了雞皮疙瘩——這個自然反應證明了一點:這不成體統。

結果隔了一個禮拜天,公司一位女性朋友生日,我送了禮物,引起其他女同事側目,那天晚上剛好大夥兒聚餐,有位常常喜歡自稱美得發亮的女同事便開口了:

「我再過幾天生日唷...看看要送我什麼囉..」又是「ㄋㄞ」功,在這個時候與場合,成了一種不得體得讓人厭惡的功夫。

「為什麼那個誰有禮物,你是不是要追她啊,雖然我們不願意這樣想..」她帶點酸葡萄,卻又略具威脅的語氣問著。

這時候我的雞皮疙瘩又掉了滿地。奇怪的邏輯:認識,一定得送禮物?還是,是同事就一定得送禮物?還是,要追人家,一定得用送禮物來證明誠意?突然覺得被搞得一頭霧水。我想,無論任何人,一定要認清楚群己親疏,在對你的朋友或講這些話前,其實自己該先秤秤自己幾兩重。分不清楚群己親疏,就開口跟不是那麼熟稔的人要禮物,未免就顯得有些不得體了,只會讓人覺得這個女人還真「敢」——這個「敢」不是稱讚,而是一種反諷。

現代人常常喜歡講究EQ(情緒品質),我覺得在修這門課前,真的有必要多修身養性,修習一下PQ(人格品質,Personality Quality),否則,連最基本的人際關係與群己親疏都無法分辨的清楚,會有什麼EQ呢?

而這種PQ問題,在網路這個隱匿真實身份的環境中,更顯得重要。
特別是,隨著網際網路的建設日益完備,許多過去上網的困難不再是上網的阻礙時,其後加入網路這個大家庭的新進網友,也越來越無法體會那種在一個新的空間裡,可以遇到自己從來沒有機會認識的朋友的那種緣分,當然更甭提會受到任何網友的認真看待了。

我想應該鮮少有網友會很正視自己在網路上的身份與人格特質,也不在乎到底自己使用的網路暱稱,有了什麼樣奇怪的言論或舉止,在其他網友的眼裡是什麼樣的表徵,只因為,網路的匿名特性太容易造就這種「過度忘我」的環境,讓許多最基本的待人處事基準,因為這樣的虛糜環境,而產生了質變。

以致於網路社群中的這種人格品質問題,在世風日下,越來越不受到重視。

重視你的虛擬人格

不過,有趣的是,儘管這樣的人格品質問題不受到重視,我們卻仍然最能從網路的虛擬空間,窺視到一個人的人格本質。

在現實社會中,人們常常戴著面具應對許多場合與人事物,這樣的習慣並不會因為更改了不同的時空而有所差異,正因為這種社交習慣,早已是人類幾千年下來所累積的生活經驗,根深蒂固地深植人心,從教育與生活經驗中,無時無刻不在教導著我們戴上合適的面具,以保護自己。

不同的是,上了網路,少了許多現實社會中,人們所能直接意識到的「危險」,這種人格本質便很容易在不經意間表露出來。

許久以前,我有一位朋友,曾經在一個BBS徵友廣告中,對一位上網徵友的女性網友,做了一項善意的測試,來探知這位網友心中的真實想法。記得她的徵友文是這樣寫的:

在單身了二十三年之後,我終於決定在這裡貼上這篇徵友文。我不想花太多時間描述自己外在的形體,充其量只是158公分,46公斤這種數字遊戲,卻無法完全代表一個人所要表露的特質。

常常覺得,真正的愛情,為什麼總要經過如此漫長且費時的猜疑、測試,才能有所結果呢?如果找得到你的真愛,又豈是這些外在條件可以掩蓋得了?愛情的視覺器官,不是眼睛,而是心靈!一段真正的摰愛,絕對不是用眼睛在談戀愛,而是用心專注於感情。

我想要找的你,不必有多麼俊秀的外表,也不必有多麼高深的學問,只要你,帶著一顆成熟經世的心跟你的誠意,我相信,我也會愛上你。


花了好一陣子與之通信,雙方也通過電話,經過數個月的通信與電話往來,對方都認為已經熟知我那位朋友的個性,甚至表示十分欣賞,後來我的朋友試探性地問了一句「妳喜歡我嗎」,將自己的虛擬人格做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卻收到完全不一樣的反應。

是的,我是很在乎妳,所以問了妳這樣的問題——妳喜歡我嗎?
不管妳怎麼想,至少我把自己心裡真正的感覺,很坦白地告訴妳。也許妳覺得這樣太過於強烈,但那終究是我的本質——喜歡一個人,為什麼要經過那麼多折磨,不必要的過程,才能有圓滿的結果呢?

可是妳食言了。妳嘴巴裡講的是如此,心裡卻不是這麼想。妳說自己不會戴上面具,但是當我提出這樣的問題時,妳卻步了。而卻步的原因,竟是妳自己徵友文裡最排斥的從外在評估一個人好壞。

記得我曾經說過,自己是視覺的動物,所以外表雖然不會是評估一個人時擺在第一位的主要考量,當時妳說自己不是這樣的人,還反駁我的論點。現在妳自掌嘴巴,既然,妳認定我是很受妳欣賞的人,妳都已經認同這個人了,那麼他的外表如何,又豈是會影響妳對這個人的觀感?


這種情性很巧妙地道出在網路這個虛擬舞台上,其實人與人還是無時戴著面具在與人應對的,也許自己並不如此覺得,也從來不肯如此看待自己在網路上的行為舉止,不過,很難否認的一點是,人終究是人,很多天生的身心反應,是難以遮掩的。

最佳的政策,就是誠實地面對自己。也許在網路上妳我都還會遭逢許多無以臆測的人事物,但不變的仍是,你待人處事的方式,就是自己的人格特質最重要的資產,一旦你戴上了面具,便得時時刻刻擔心被揭穿。有句話說:「說一個謊言,便要用二十個謊言來掩飾」,同樣地,誠實地面對自己,用最原始的自己與他人溝通,也許你也可以從網路上「真正」認識許多值得深交的朋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annylin3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