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刊載於網路通訊雜誌 1999/1


不曉得你有沒有過這種經驗?一翻開電子信箱,滿坑滿谷的垃圾郵件向你眼前堆來,你卻只能呆坐電腦螢幕前,看她慢慢地佔據你原本已經夠小的桌面,還要你一封一封過濾,然後帶點懊惱又有點憤怒地往垃圾桶扔去,一不小心好奇心驅使下,執行了某封信件夾帶的檔案,卻惹上網路病毒的橫禍上身,於是,你開始發誓,要好好對付那些製造垃圾的人,但是卻又想不出好的防制辦法。


SPAM!SPAM!SPAM!


面對突如其來的資訊洪流,你一天要吸收多少資訊垃圾呢?每天只要一上網,Email信箱便塞滿氾濫的廣告信件,進了newsgroup,盡是些不懂得引言以及網路常規所製造出來的口水信件,上了Web,到處都是網路廣告,幾乎佔滿了你一半的傳輸時間。你有沒有想過,你一天要花多少時間處理這些令人生厭的垃圾呢?


在Internet尚未開化的年代,她像是一塊淨土,一塊彼此尊重發言權、參與權及個人隱私的淨土。但伴隨著商業化行為在網路上的逐漸增加,許多原本使用者並不需要的資訊,便成了所謂的「垃圾」(spam、junk)。


Spam 是一種豬肉罐頭,為什麼會被稱為垃圾呢?通常我們說罐頭、乾糧、泡麵,是逼不得已時,最下下策的食物,除非真的沒有其他選擇了,否則不會有人輕易靠這些東西維生,而對絕大多數肉食性動物的人類而言,豬肉罐頭大概是他們最不願意吃的罐頭食品,一打開罐子,黏黏爛爛的一團,就窩在罐子裡,再加上帶點紅褐色的色澤,你說像不像是某種排泄物呢?Junk則是古時候航海員帶在身邊的一種「乾糧」,她是一種經過醃製曬乾的鹹肉乾,跟Spam有異曲同工之妙。Junk後來被引申為垃圾、不值錢的東西、便宜貨等等。於是Spam跟Junk成了好朋友。


從junk的定義看來,我們可以從人類的價值觀探知「為什麼叫垃圾信件」的道理。在大多數人的價值觀裡,與自己切身,或是對自己有用的,都是最有價值的;對自己毫無助益或是根本無法引起你興趣的,都被歸類為垃圾,所以畢卡索的大作,在凡夫俗子眼裡,很可能只是一團廢紙;一套幾百萬的電腦軟體,對不會使用電腦,或是根本沒有興趣的人來說,其價值也許還比不上一包乖乖。


這就是spam跟junk被引用為垃圾的來由。所以你常常會看得到junk mail這個字眼,指的就是垃圾信件。


垃圾信的起源


Sanford Wallace,這個名字也許不若Bill Gates那般簡短好記,不過如果你是一個Net User ,這個人的名字在Internet上的知名度就猶如Bill Gates在軟體界般的有名,而且他們的共同點,就是他們同樣都頗受爭議。


Samford(垃圾福)是他自封的綽號。幾年前,垃圾阿福還年輕時(其實現在也還很年輕,才二十八歲),便開始了自己的垃圾事業,他成立一家公司,專門幫沒有宣傳通路的公司,收費作傳真廣告的服務,但因為這種浪費傳真紙的舉動引起許多人的反感,美國國會於是制定了相關法律,禁止未經同意的傳真廣告,阿福靈機一動,把垃圾生意的腦筋動到剛剛起步的Internet,於是他開始以名為Promo Enterprises(www.promo-ent.com)的站台,在線上做起同樣的生意了,後來索性成立了一家名叫Cyber Promotions的公司,大量轉遞其他公司委託宣傳的廣告。


頓時間,收信人群起激憤,因為他們的電子郵箱開始不安寧,每天必須浪費自己的傳輸時間,傳輸許多自己並不需要的資訊,許多網路服務業者(ISP)也因為無緣無故代轉許多廣告信件,系統負荷增加,阿福因此進了法庭。在法庭上,阿福努力說服法官,他聲稱Internet是一個新興媒體,既然是媒體,就不是屬於任何人的,而是一種公共論壇,每個人都有權使用這個公共論壇,並堅信自己擁有在Internet上發言的言論自由,包括傳遞廣告郵件。但並不為法官與陪審團所接受。


從傳統的廣告行為來看,即使是你不喜歡的電視廣告,也只需轉台即可迴避,因為大多數無線電視都不需要額外收費,用戶收看到垃圾廣告只有浪費時間,收到郵差送來的廣告信函,看過了就扔到垃圾筒,浪費的也只是你的時間,因為郵資是廣告商支付給郵局的。而時間是一種不可計價的成本,絕大多數人都無法感受時間的價值所在。


相對地,撇開「垃圾」不談,在阿福的傳真廣告事業跟電子廣告事業裡,你有沒有發現一個共通點?它們同樣在未經接收人的允許下,都要浪費接收人的傳真紙跟傳輸時間,而傳真紙要花錢買,上網時數同樣也是以量計價,無形中,增加了接收人的成本,再加上為了節省轉遞時間,這些廣告已去除絕大部份具有資訊價值的內容,對接收人來說,腦袋瓜裡頭當然就只有一種感覺「又是浪費我傳輸時間(傳真紙)的垃圾!」,這樣一來反而弄巧成拙,讓接收到廣告的人連看都不看一眼,就請你的廣告向垃圾筒報到了。


網路垃圾文化
網路是垃圾文化發揚光大的天地!
網路上有許多氾濫的垃圾廣告,其實錯不在廣告行為本身,而是那種大量發送(bulk)且毫無目的轉遞的舉動,並不被大多數人所接受。尤其是Internet急速竄紅後,伴隨而來的各種變相廣告,像是著名的幾個網路服務業者,以提供免費Email帳號、網頁空間為主的geocities、trio、xoom、taco city、hypermart……等等,鼓勵用戶使用他們提供的免費服務,作自己的個人網頁,然後當你瀏覽使用這些空間的用戶網頁,它會免費「附贈」你一個網路廣告視窗。


真不得已了,只好有人寫了所謂PopUp Killer(垃圾廣告終結者)之類的免費程式,把有這種未經同意發送廣告視窗的廣告站台一律記錄到程式的黑名單,並透過作者的server更新這份黑名單,一但這類站台有了前科,所謂的廣告視窗就無所遁形了,全部都會遭到PopUp Killer的封殺!看起來很消極對不對?但是在沒有想到更好的辦法前,這的確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有的時候令人討厭的並不是廣告,而是當這種廣告視窗一多的時候,著實令人反感!有的站台(特別是色情站台)更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成立了某種聯盟(這種聯盟通常是稱作 xxx WebRing),達到相互宣傳的效果,在聯盟的會員站台,不僅僅載網頁內掛上聯盟站台的網路廣告,當你將它的網頁視窗關閉時,通常還有連鎖效果,關了一個又出現一個,令人好不耐煩。


而WebAd(網頁廣告)的濫用,更要不得。雖然根據調查,Email仍是絕大多數網友上網的主要活動,但WWW的聲光視效果卻容易吸引人花費更多的傳輸成本上網瀏覽網頁。


你算過你正在瀏覽的網頁,有多少個網路廣告banner嗎?他們分別花去你多少時間傳輸?我想大概很少有人注意到這些,但仔細回想,你是不是常常為了上網瀏覽一點點資訊,卻多花了幾倍的時間在傳輸網路廣告banner?(包括那些動態變換的廣告)


有的人乾脆消極一點,索性把瀏覽器的圖片顯示功能關掉,只看文字。這樣一來,過多氾濫的網路廣告不又背上「垃圾」的原罪了?網站經營者尤應注意這點,從用戶的角度來推想,才不容易犯這樣的錯誤。


在28.8k數據機盛行的年代,曾經有人做過統計,上網的網友最大可以忍受的網頁傳輸時間是30秒,超過30秒鐘,他們便失去耐性,停止瀏覽了。如果我們粗略換算,以28.8k的最佳傳輸品質計算,每秒鐘平均可以傳輸3.6k bytes的資料,所以網友最大可以忍受的網頁傳輸量,也就是108k bytes。但你可別以為現在56k盛行,你的網頁就可以加倍了!我相信你一定聽過「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這句話,這句話的另外一面,其實就是告訴你「人的耐性其實還會越來越小」,在使用28.8k傳輸的時代,一個可以忍受30秒的人,通常在傳輸環境較好的56k,他的耐性會減半,也就是說,使用較快的數據機,他無法繼續忍受必須等候30秒鐘的網頁,因為這樣對他來說,根本無法彰顯56k數據機快在哪裡。同樣的108k bytes資料量,用戶使用56k數據機,只花了15秒鐘,是原先28.8k的一倍,這就是他使用較高速數據機的優越感所在,所以,千萬記住網頁的最大傳輸量,就是108k bytes,千萬別意圖想破壞用戶的優越感!


阿丹認為合適的網頁廣告,以不超過網頁傳輸量三分之一為最宜,也就是說以108k的網頁來計算,平均每則約10k的網頁廣告,每個網頁最多不超過三則網頁廣告最適宜。過多了,你的網站就只會跟spam和junk結成親家而已!


連鎖信件的新天地
還有一種傳統郵寄行為很令人生厭,但是轉化到線上世界來,其實更令人厭惡。很不巧,阿丹日前就碰上了-那就是連鎖信件(chain-mail)。


你一定有許多同事、同學、同好也使用Internet,也有自己的電子郵箱,為了節省連絡成本,通常你們一定會互相告訴對方你的電子郵箱地址,然後許多同學、同事紛紛都聚集在一起,透過電子郵箱互相交換訊息與聯繫。


裡頭總會有幾個人,過度熱心的想要與其他人分享他所聽到的笑話、好看的圖片,所謂「奇文共欣賞、奇言共聆賞、奇景共觀賞」到了Internet上,真是被發揮得淋漓盡致,人人都成了八卦王子與八卦公主。然後過度熱心的結果就是,轉遞的人上了癮,一有奇事,就忍不住要跟所有人分享,信匣子一開,副本(cc:,carbon-copy)欄裡塞滿了他通訊錄裡頭所有的電子郵件名單,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到處傳開來了。
如果只是普通的文字郵件,還無傷大雅,但是就有人因為工作環境使用的是速度較快的數據專線,忘記了還有許多人使用撥接方式上網,於是幾 mega byte的檔案、圖片就也同樣地到處亂傳了。


浪費了傳輸時間事小,未經過濾的檔案如果帶有病毒,再加上人的好奇心驅使,執行了帶有病毒的檔案,就很容易像口蹄疫般地散播開來,到時候,恐怕會欲哭無淚。


像阿丹這樣,一上網就讓電腦自動到各個帳號自動收信,然後自動斷線的人也許不多,但是阿丹就曾經收到從六個不同的熱心朋友寄來的同樣內容的信件,那是一個一點也不好笑的笑話「麵條與肉包」,到現在阿丹還很納悶這樣的內容究竟有什麼吸引力能讓這些熱心的朋友熱此不彼的到處轉遞,同時也很想知道到底誰是始作恿者。


如果你是這種熱心轉遞的朋友,阿丹建議你善用網路,將你想與其他人分享的檔案或是笑話,擺放在自己的網頁或某個連結,你可以發佈消息給所有人,讓感興趣的人前往讀取或瀏覽較為適宜!


網路色情廣告的兩種極端
一講到「網路色情廣告」,你一定會覺得對網路危害極深,對不對?其實倒不盡然。


大部分的網路色情站台均以提供色情圖片、影片瀏覽為主要「營業項目」,藉以招攬會員。不過在宣傳管道有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情況下,這些色情站台紛紛結盟,擴大宣傳基地,並以「點選即有回餽」(click and you get money back)的方式吸引個人網頁以及網站經營者,紛紛在自己的網頁上擺放色情廣告,一但瀏覽該網頁的網友點選了該則色情廣告,色情站台端便會記錄經營者的IP以及瀏覽者的來源位址,算上一筆「業績」,以每點選一次給予0.12-0.2美金的方式,吸引網站經營者為其宣傳。


在「廣告印象」的論點下,只要有十個人點選了同一則廣告,其中有一個人加入了色情站台會員或誤入色情站台免費會員的陷阱,對色情站台經營者而言,就具備了經營色情站台的絕對業績,所以他們樂於提供「現金回饋」給幫忙製造「廣告印象」機會的網站與網頁。


相對地,許多「自力更生」的網頁維護者與網站經營者,為了補貼站台經營的成本,也樂於替色情站台宣傳,更甚者,努力經營自己的網站,以吸引更多網友上站瀏覽,藉以製造更多點選色情廣告的機會。有的網站在內容提供上,的確不輸給商業站台,這些網路的小型發音體,成了目前網路小眾文化的主要結構。所以,也許沒有了色情廣告所帶來的收入或補貼,這些網站便草草結束或關閉,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色情站台反而成了今日網路蓬勃發展的最大助力了!


另一種污染-網路口水戰
網路上還有著另外一種垃圾-網路文化垃圾。這些垃圾的製造者很可能就是你我而不自知。Internet風行後,許多人紛紛投入這個園地,特別是有許多人對於網路媒體並不盡瞭解,再加上資訊出版商大量出版所謂的工具書,而忽略了網路觀念的教育,漸漸地,「如何使用網際網路」被定義成狹窄的「如何使用 xxx Email軟體」「如何操作 xxx 瀏覽器」等配角。而網路資源也因為傳輸速度的日漸增快,漸漸地被淡忘了。所以傳輸速度變快了,你耗在網路上的時間卻不減反增!


很多朋友往往在使用 Email時,不懂得引言(Quote)的善用,或是根本不加以刪減、編輯的信文完全引用,讓同樣的內容在網路上反覆地傳來傳去,無形中浪費了許多網路資源。還有的朋友對於網路論壇(Usenet newsgroup)的常規與法則並未完全瞭解,便驟然加入討論的行列,使得許多人觀念中的「網路言論自由」往往只注意到自己發聲的權利,卻忘了在網路言論自由背後的意義-同樣尊重他人發聲的權利與內容。


所以每每遇有爭論性稍大的主題,許多不理性的網友變開始在網路上破口大罵起來了,一場網路口水戰就這樣衍生開來,而網路論壇也頓時成了口水戰的最佳發聲媒體了。這種口水戰多了,自然令人生厭,然後漸漸地,許多較具爭論性的主題就成了「破壞網路和諧」的眾矢之的。也漸漸地,為了「維護網路論壇的寧靜」,許多板主(Board Master)觀念漸漸偏差,認定只要是具爭議性的主題,便請當事人私下討論、私下了結,為了「維護網路論壇的和諧」,許多參與網路論壇討論的網友開始逃避參與具爭議性的主題文章,每個人都不願意自己是「引起爭議」的那個人,於是乎,這些人惜「手」如金,不願意在網路上針對這些議題發表自己的意見。然後我們的網路論壇也漸漸失去「討論」的意義,成為一片擁護假和諧的寧靜海了。


你會用網路嗎?
「你會用網路嗎?」相信同樣一句話,問了十個人,一定有好幾種不同的答案與感受。從肯用(will to use)、會用(able to use)到懂用(get the know-how)三個角度看來,許多人仍然停留在肯用與會用。大部分人只是知道如何上網、如何操作網路應用軟體,卻往往忽略了瞭解網路本質,然後漸漸地,許多謬誤與錯誤的觀念,開始慢慢地傳遞開來,政府不重視,資訊出版商只管著快速出版簡單的傻瓜工具書,想著如何從絕大部份想上網的初學者荷包裡賺到錢……。而我們的網路文化與環境也成了一碗空有好湯頭的牛肉「湯」麵,而非牛肉麵。因為大家早已忘了如何養牛,又怎麼有牛肉可吃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annylin3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