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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刊載於網路通訊雜誌 2003/11 現象觀測站專欄

P2P這幾年可說是網路上最紅的一項課題了。從網路拍賣、網路交友、乃至涉及商業利益與網路共享精神爭議的P2P檔案下載軟體,這種以網路通訊基礎架構發揚光大的網路應用,引領了隨之而生的各種新的商業模式,以及受其啟發的各種新技術的誕生。網路的共享精神是網際網路成長的動力,P2P則為未來網路技術的發展注入一股新的活力!

網路共享的精義

有人說,網路共享是臧害著作權最甚的罪魁禍首。其實,之所以名為「共享」,網路共享精神本來就不是利己害人的毒瘤,「共享」代表了一種精神,這種精神可以從過去人類發展的歷史中找到不少例證。

萊特兄弟發明飛機,愛迪生發明電燈,將他們的研究成果與所有人類分享,他們本身不見得獲致何等的利益,卻因此改變了人類的生活,而人類歷史回饋給這些偉大發明家的,正是永被後世流傳的盛名。人類獲得了更便利的生活,其他商業的公司因為這些新科技的誕生得到了啟發,進而投入創造出更多新的科技與便利人類生活的商品,人們享有了這些成果帶來的好處,而這些公司則獲得了經濟上的回饋。這看起來極為公平,而人類的歷史也循著同樣的軌跡,不斷的前進、進步。

任何新科技的誕生,都必然會與舊有的一切產生新的碰撞,也由於有這些碰撞的產生,新科技才得以與人類生活逐漸磨合,成為人類生活的一部份。我們可以從MP3的誕生找到一些證據,當MP3誕生的那一刻,最初的研發初衷,是為了解決聲音資料被轉換成數位化的Windows WAV檔案,傳輸及儲存成本過高。當時的網際網路使用的是28.8k/bps的數據機,透過交握(handshaking)方式相互通訊,人們交換訊息受限於網路環境的緣故,仍然以文字為主,因為文字可以大量、快速地在網路上傳遞、交換,而多媒體檔案則被摒棄在人們交流的門外。

MP3的出現是一種新的思維,針對原先舊的CD Audio科技在數位化過程中所產生檔案過大的問題加以改善。由於CD Audio使用類比取樣的技術,取樣的密度高低,直接影響聲音的品質,再將這樣的聲音經過數位化轉換後,檔案變得極大,當時的磁碟空間成本尚高,此種方式不但佔用不少空間,在網路上傳輸也不易,顯然舊的科技已面臨必須更精進的局面了。MP3便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而誕生的一項新技術,透過壓縮演算法的技術,將原先的聲音壓縮,播放的時候再透過播放程式還原。

然而,首當其衝的便是基於舊技術的既得利益者:唱片業者。MP3的出現的確為唱片市場帶來頗大的衝擊,但從娛樂的角度來看,佔音樂市場大宗的娛樂音樂,需要透過各種不同的管道宣傳,變相投入了許多外人難以理解的成本,使得娛樂音樂的價格長期以來呈現非市場經濟的現象——價格不會隨著消費者的喜好而波動,這種現象在MP3出現後打破。

從音樂創作的角度來看,過去如貝多芬、舒伯特、莫札特等音樂家,傳世的不是他們的財富,而是他們的創作,他們或許在世時窮困潦倒,但在此種環境下所啟發的創意與傳世的音樂作品,卻在幾百年後的今天成了音樂教本及演奏家的曲目。

MP3的出現可以讓音樂更快速在市場上傳遞,透過網路的分享網絡,很快就可以傳遍全世界,哪怕是名不見經傳的小歌手,只要是出色的音樂作品,立即就成為網友爭相走告的熱門作品,比起媒體廣告,這種投資報酬率可是高多了!MP3的出現,也讓創作可以透過網路的分享,與其他世界各地的音樂家得以相互觀摩、啟發,同時也成就了一個新的產業鏈:軟體開發者致力於開發MP3播放軟體、電腦硬體及家電廠商則致力於開發MP3播放器、播放機、唱片業者也從網路上眾多的小額付費購買中獲利。

相較於過去,MP3誕生之初曾有唱片業者群起反對,因為這些業者認為在網路上到處傳遞的音樂,阻礙了消費者到商家購買音樂CD的意願。事實上,若將音樂視為一項商品,上了架的音樂專輯如果不認真製作或風格歧異,很快地就自然下架,甚至開始降價促銷,成為賠錢貨。但是這些音樂卻可以在網路上,透過網路碰撞效應,找到喜愛他們的消費者,唱片業者過去慣於將以往的唱片歌曲匯集成精選輯再向市場販售,與其有異曲同工之妙。

新的科技的誕生也許短期內會對現有的科技乃至市場造成極大的衝擊,然而從其所衍生產生的新商機,則對既得利益者未必是全然無益的。看起來,MP3、P2P這些新科技的誕生,在網路共享的精神下,實在是一項百利而少害的。

讓問題自己找到出口

美國唱片業鉅子Thomas Middelhoff(BMG唱片老闆)曾經說過一句話,「將下載音樂的使用者視為犯罪。這真是瘋了!」。著名的Napster事件,將MP3透過Napster的網路共享機制,提供網友交流的管道,卻遭到美國唱片協會RIAA的控告,但儘管其使用者已多達六千萬以上,可從來沒聽說過有檢察官以違反著作權判定的案例。

這是一場科技與道德的衝突。對短見的既得利益者來說,造成眼前的損失,情何以堪。但是有遠見的老闆,思維卻完全不同。BMG老闆Thomas Middelhoff想的是「將這些交換音樂的使用者視為罪犯,真是瘋了。我們應當將這些使用者轉化到合法、有利可圖的圈圈中。」
Thomas Middelhoff看到的是一項趨勢,給了所有在商業市場上的經營者一個逆向的思考:有這麼多使用者想要使用此種方式交流,不正告訴我們一個新的市場的形成與存在?為什麼不好好利用這個新興的市場呢?你的客戶就在你的眼前,這是多麼難得可貴的事啊!
然而,對許多唱片業者而言,Napster構成對於錄音及音樂著作之著作權人重製權與散布權之「輔助侵害(cintributory infringement)」與「代理侵害(vicarious infringement)」,但是將著作權無限上綱的結果,反而可能嚇跑了這個新興的市場!

同樣的事件,台南地檢署在偵辦成大學生在校園裡交換音樂一事上,卻有完全不同的思考邏輯:學生交換音樂被視為是一種絕對的犯罪行為。但是在西方的思考裡,認定這是新科技誕生所必經的陣痛,太過於強力介入仲裁這種陣痛,只是扼殺在陣痛過程中的各種創意。不少文化學者就認為,西方的科學與文化所以能長期領先世界,這種不讓創造者挫折的態度,是其中最重要的關鍵。

這場科技與道德的衝突,其實還是有解的。解決之道便是:順應潮流。

這個道理跟棒球場上的捕手的接球技巧有異曲同工之妙。一個好的捕手懂得保護自己的手腕,所以當投手投向自己的快速球,如果只是伸直了手臂硬是接下球,可能比賽沒有幾局,捕手的手腕便開始酸痛乃至受傷,聰明的捕手懂得保留緩衝的空間,順著球的速度,稍稍配合將手腕向身體縮回,以減少直接碰撞所帶來的痛楚。

美國的Napster案,由於西方社會對於衝突保留了容許空間,往往讓一項新的創造間接受到鼓舞,而創造者所產生的問題,則交由社會的磨合漸漸產生共識,引導問題自己找到出口,進而解決了問題所產生的衝擊。台灣的成大MP3案,則像是醫生在判斷病痛時,不仔細查究病因,卻索性開了抗生素,只求抗痛、消炎,不管病情如何。
從這兩個案例的處置方式看來,台灣的產業之所以在面臨經濟危機時,無法十分順利地轉型,卻仍然繼續代工抄襲,其實與社會的文化性格有很大的關係。當你病痛的時候,如果醫生懂得透過聽、聞、望、診的步驟,抽絲剝繭地探究你的病因,並給予適切的處置,也許人體內本能的抗體便被激發出來了。但如果醫生只懂得一味地投藥抑制病情,那恐怕只會使得病情更為嚴重。

科技與道德間的關係亦是如此,將道德無限上綱,則科技無以繼續發展,彼此保留一些空間,人類的社會可能會因此受益良多。

P2P的崛起

P2P是Peer-to-Peer(點對點)的縮寫,這種技術的崛起,其實並非一項新的技術的發現,從網際網路的發展歷史來看,其架構原理根本就是一種依循「終端到終端」(end-to-end)的基礎,建構的一個平台。類似這樣的基礎原理在IT領域隨處可見,幾十年前即制訂的TCP/IP通訊協定其實就是一種end-to-end間的通訊,網際網路本身更是一個大型的end-to-end的「網」,所以P2P的崛起,其實是老瓶裝新酒的舊技術的啟發。

P2P的技術原理,主要是基於FTP通訊協定的轉型應用。我們都知道,FTP通訊協定被用來處理兩個端點間的檔案傳輸,在檔案上傳時,上傳一端(client)扮演的是伺服器的角色,將檔案或資料餵送給接收檔案的伺服器(server),此時的伺服器扮演的則是用戶端的角色。在檔案下載時,下載一端則扮演其原先用戶端的角色,從伺服器中將資料下載,而伺服器則扮演其檔案伺服(file server)餵送檔案資料給其他用戶端的工作。

如果單純從概念上講,P2P並不是一種新技術,甚至可以說P2P是網際網路整體架構的基礎。網際網路最基本的TCP/IP通訊協定並沒有用戶端(client)和伺服端(server)的概念,所有的設備、端點都是通訊的平等的一端,這也就是P2P原理的根本。我們身邊不乏P2P應用的例子,比如區域網路(LAN)就是其中最明顯的例子。

仔細觀察一下ICQ、MSN Messenger、Yahoo! Messenger等類似的即時通訊軟體,我們常常利用這些即時通訊軟體,與朋友間傳遞訊息、檔案、乃至影像、聲音,不難發現其通訊的基礎就是一種FTP通訊協定,更是P2P技術應用的始祖。

新一代P2P技術的應用,講究的是檔案間的傳輸與分享,美國19歲的大學新生Shawn Fanning 所開發的Nasper軟體的出現係基於網友間分享MP3的需求而生,利用它,網友可以搜尋、下載彼此電腦裡儲存的MP3檔案。這種免費而又方便的服務普遍受到了人們的歡迎,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其註冊人數即已突破6000萬,而由Napster揭示的P2P概念也由此風靡全球。但Napster並未將P2P的威力發揮至極致,因為其伺服器本身必須扮演網友間需求媒合的角色,少了伺服端,網友就無法繼續與其他網友共享。

不過很快地隨後出現的Gnutella、Freenet改善了這種狀況,這種根本無須仰賴任何中央伺服器即可運作的P2P技術,實現了真正many-to-many(多對多)資訊共享最有效率的共享模式,但芝加哥大學的研究人員對Gnutella進行徹底的研究後發現,它的基礎架構並不符合網際網路最基本的拓撲學原理,他們相信,Gnutella在網際網路上的傳輸效率不夠高。因為即使是同樣基於「共享」的概念,透過Gnutella的傳遞模式,很可能將位於舊金山的檔案資源,繞了一圈傳輸至東京,再分享給舊金山的網友。這麼看起來,Gnutella的運作原理的確未考慮網際網路資源的充分利用。

隨後的Gnutella 2改善了這種情況,而另一個eDonkey則將這種彼此間共享的機制發揮至極致,eDonkey是建立在點對點技術上的檔案共享軟體,他與傳統P2P共享技術間最大的差異是,共享的檔案資源並不是在集中的伺服器上等待用戶端來下載,而是分散在所有參與者的硬碟上。這些參與者組成一個虛擬網路,每個用戶端都可以從這個虛擬網路裡的任何一個人的電腦裡下載檔案,但是他們也被要求必須做出貢獻,將自己的檔案分享給同一個虛擬網路的任何人。

在這種概念下,P2P實現了中立平台的角色,每一個端點的權利平等,而其下載權限則視其對網路的貢獻而產生不同的權值,讓eDonkey透過此權值判斷用戶端的需求被處理的先後。這像極了現代政府的運作原理。

最新的P2P技術,則除了基於共享的原理運作外,更講究資源的有效應用,這種應用啟發了Grid Computing(網格式運算)的誕生,在Grid Computing中,過去受限於網路頻寬、個人電腦的執行效率等因素,一直只是實驗室中的理論,但是在網路頻寬問題漸漸解決,個人電腦的等級逐漸提升為一個個小型工作站甚至是伺服器後,網格式運算可以說是找到了發揮的時機了!

網格式運算的概念,講究的是利用網路的彼此聯繫,將資料庫、CPU等電腦資源做更充分的利用,透過網格式運算,使用者可以將自己空餘的資料庫、硬碟空間、CPU資源等,分享給網路上其他需要使用的使用者,而自己本身也可以使用網路上其他使用者的資源,這樣一來,企業便可以不需要花費大量金錢購置龐大昂貴的伺服主機,即可完成原先的運算。

這樣的概念被利用到網路的檔案傳輸上,BitTorrent的出現,被暱稱為是「變態下載」,先前提及的幾種P2P技術,都可能會因為下載人數的增加,而拖慢每一個人下載的速度,但BitTorrent 的原理則是要求每一個下載者同時都會擔當了上傳的角色,而愈多人下載,即表示擁有愈多上傳者將它們暫時不用的上傳寬頻分享出來,形成了一個「上傳流」,然後再平均分給各個下載者,簡單來說,當你下載檔案時,同時間你就會將下載完的檔案再分享出來,不論是多大的檔案都會平均分享給每一位下載者,這就是「多點對多點」(peers-to-peers)的共享概念。

這種共享的概念,透過使用者的播種(上傳及下載)來產生種子(seed),每一個種子代表一個已完整下載的檔案,只要有一個種子,便可能陸續發芽(分享檔案),其他使用者變有機會可以複製同樣的種子,再將其分享給其他使用者,直到找不到任何的種子為主,因此加入播種的人越多,種子產生的機會越大,下載的頻寬越大,使用者可以完成檔案下載的機會也就越大。

P2P包含了將控制權重新歸還到使用者手裡的思想本質,長久以來,人們習慣以特定的伺服器為中心,而P2P則以每一個使用者為中心,每一個使用者都扮演著同樣的角色,彼此是平等的關係,這樣將使得網際網路上資訊的蘊藏量得到極大的提升。這種網友之間直接交流的方式,也使得人們期望中「開放的、自由的」網際網路理想變得更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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