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刊載於第三波雜誌 2000/12 新媒體觀察專欄

人類與動物最大的不同,在於擁有高等的智慧,這是從人的觀點來觀察。但是換個角度,那些被比下去的動物,心裡一定想著「才不是呢!其實你們人類跟我們最大的差別,是自私!」。高等智慧給了我們思考,卻因為文明越進步,思考越密集,反而走進了死胡同,凡事沒有從同理心來思考,你根本很難瞭解別人的感受。

約略在一九九八年開始,所謂的數位行銷開始迅速地在全球網路界蔓延,利用數位化工具來聯繫彼此關係的各種網路活動,也趨於頻繁。接著問題就來了,原本工具的便利,是為了拉近人與人的距離,但是一旦被濫用後,就一點也不便利,反而成為一種負擔了。製造水果刀的廠商也同樣有這種困擾,明明他製造的是很方便用來切割水果的工具,哪知道有人心存邪念,好用的工具反而成了兇器了。

在網路上,有幾種行為會有等同的效應,包括被運用最普遍的電子郵件、網路討論,都有同樣的困擾,這種困擾其實並不是網路的專利,在現實生活中也時常可見,有的時候你家裡的郵箱一打開,也常收到一大堆傳單與廣告,但是你的反應卻沒有如此強烈,為什麼?

很大的不同之處,在於現實生活中,打開郵箱收信的動作所佔用的生活比例極低,相對地重要性也偏重在信件本身,而非收信的動作上。看到無用的廣告信函,所耗費的辨識與汰除成本,不過是丟向垃圾筒的簡易動作;比起現實生活,數位世界卻有全然不同的感受與成本。

數位世界因為傳輸介質與載體的相互重疊,網路資料透過網路傳輸,也透過網路儲存,所以在儲存時,從甲地傳送到乙地的傳輸成本也同時是儲存資料的成本一部份。換言之,上了網收電子郵件,需要耗費你的撥接時間,等待傳輸的時間,這些隱藏成本不如傳統郵件,由寄件者負擔郵資,讓郵差遞送這麼容易,取而代之的,是自己負擔傳輸成本,自己充當郵差前往網路郵局(網路郵件伺服器)收信的成本,當然,相對地辨識與汰換垃圾信的壓力也越大。
寄送垃圾信件的寄件人所要耗費的成本極低,因為所有動作都已數位化,只要有了郵件名單,便可以透過垃圾廣告信件程式(Bulk Mail Program)在瞬間發送給所有收件人,這同時也是目前許多成立電子報的商業網路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他們通常是提供電子報的發行平台以及發送電子報的機制,免費提供給許多有興趣興辦電子報的報主使用,然後再向商業廣告主兜售每天的電子爆發送流量所產生的媒體效應,以每份電子報廣告的曝光次數作為計價標準向廣告主收取費用。

這是電子郵件在被發明前,我們所沒有料想到的商業世界濫觴。也因為發送廣告與垃圾信的成本極低,所以這種非常態的科技濫用情況,很迅速地擴散開來,現在看看你每日所收的電子郵件,也許你會發現有將近百分之五十會是所謂的「後現代垃圾」,不是廣告信函,就是自己不感興趣的內容,這些對網友而言都算是垃圾信。急速數位化後的世界,過度強調個人權利與極度單一性的虛擬空間,讓人思考逐漸封閉。所以,當你在轉寄信件、貼廣告郵件時,也只想著,「這是我喜歡的」、「這是我喜歡的」,而完全沒考慮過「這是不是別人也不喜歡的」。

我曾經深入探討過這種大量轉遞信件的網路文化現象,當時的動機導因於許多網友大量轉遞同樣內容的廣告、笑話、小故事,於是,我立誓要做一個實驗,就是把這種行為也同樣「回饋」給這些朋友跟同學,看看他們的感受如何。

結果,這個實驗進行了好一陣子,終於有了結果,我收到由同學寫來的這樣一封來信:
我不想收到此電子報,請別再寄了。
我也知道你是誰,但是你的內容對我沒幫助,也沒興趣,別強迫我們收信了。一群無辜的同學啟。


當下我不禁大笑一聲,「你們終於也感受到了喔!」。

有的時候,我們常常只從自己的需求與感受來思考問題,卻鮮少顧慮別人的心理感受,當你坐在辦公室用著高速專線,或在學校,透過學術網路,絲毫不必付出撥接費用,大量轉寄圖片、影片、還有任何你想跟朋友、同學分享的檔案時,很少注意到自己覺得稀鬆平常的動作,卻可能造成別人很大的困擾,甚至是耗費極大的成本在承受你的「奉獻」,儘管施者無心,但受者卻有意。

此時在別人的眼中,你心目中與他人分享的良善想法,變無法獲得等同的認知,反而成了別人眼中的「惡」,而你也許就此成為他人眼中的「不受歡迎人物」名單中的一員了。看起來很冤枉,不過我們很少用同理心去思考問題,不是我們沒有這種文化道德良善的心,而是數位世界的文化建設與認知長期過度被忽略,所以市面上教你如何吃魚的工具書,永遠比教你如何釣魚、講道理的勸世書要來得多,也來得受歡迎。因為這個原因,大家也習慣只是「使用網路」,卻未必真正瞭解網路世界。

你有沒有想過,對方是不是花更大的成本在承受你的「垃圾」?

網友通常只有自己也承受同樣困擾時,才真正可以體會到別人的痛苦。如果你也曾經收到朋友寄來的電子郵件被你歸類為垃圾信,並且覺得厭惡,是不是也該抱持同理心,替別人想一想?你怕在網路上遇到恐龍,你是不是也該想想自己會不會也是別人眼中的恐龍?你無辜,別人可不必你不無辜啊!

現在很多商業公司利用數位世界的這項快速傳遞特點,大肆在網路上散撥廣告信件,只想到大量傳播的正面效果,卻很少思考可能造成的負面效應。想像一下平常你在家裡看電視的時候,通常廣告時間最不受觀眾青睞,但是如果廣告中有你感興趣的偶像,或是資訊,這時候廣告對你而言是「有用的內容」,而且可能你還會覺得獲益匪淺。

相對地,當你看到自己不感興趣的廣告,感到厭惡的機會便大了許多。古人常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怎麼對別人,別人也會等同對待你,抱怨別人之前,先檢討自己,多替別人想想。在數位世界中,除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之外,也許應該注意「己所欲,勿任意與人分享」,多用同理心思考問題,也才不容易讓自己的思緒陷入過度放大的自我情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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