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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刊載於第三波雜誌 2001/2 新媒體觀察專欄

網路產業景氣低迷,全球網路股也興起一陣網路股災,但究其因,恐怕是信心危機,而非網路產業沒有明天。在網路戰國時代,群雄並起,每個網路產業上新興的網路公司,無非不想取得勝利的上上位,殊死戰也就此展開,但是卻落得兩敗俱傷,真正的原因其實不在於網路公司不賺錢,而是網路殊死戰,讓原本可能賺錢的環境,落得網友一毛不拔,網路公司拼死拼活,還是賺不到錢,那究竟是為何而戰,恐怕就有待深思了。

業餘與商業的界線
大約在1994年前的五年間,曾經是台灣業餘網路的全盛時期,那個時候,沒有像今日網際網路四通八達的上網環境,網路通訊是少數研究機構、高等學府的專屬特權,一般網友想透過網路科技與他人交流,只能透過民間的所謂「撥接式」BBS佈告欄系統。

業餘網路的BBS佈告欄系統的跨入門檻比之今日的網站,實在是低上許多。想架站與網友交流,只要一條專屬的電話線路,一部速度尚可的數據機,還有一套386等級的電腦設備,四五萬塊的成本就可以架設自己的佈告欄系統,網友的成本更省了,只要買一部可以連線的數據機,找到可以接受數據機撥號的電話線路,找到撥號清單就可以逛遍幾千、甚至上萬個BBS站台。

唯一的不同在於,過去的業餘網路以PSTN(公眾電話網路)為通訊架構,所以所有資訊交流的動作,都必須受電話網路的限制,採取定時交換方式,與其他BBS站台互通有無。不像今日網際網路建設齊全,網友都可以享用全天候連線服務的網站。

為了有效分配每一個人的使用權利,所以在業餘網路BBS站有了等級權限的虛擬社會階級的設計,每個網友依照其表現所被授與的等級,有不同的權利使用一個BBS站上提供的各項服務與資源,當然也包括使用的時間,因為一條電話網路一次只能接受一位網友上線使用。

即使在今天看來,過去那麼艱苦克難的網路通訊環境下,可以透過網路完成的事情,仍然不比現在少。商品買賣永遠是最熱門的話題,透過網路交易的人,儘管沒有線上刷卡的便利,用最土法煉鋼的以物易物,透過網路戶取所需,也總是網友最喜歡的活動。這證明了一點,網友的需求,並不會因為網路環境提升了數十倍,還是上網工具更多了,就有很大的轉變,所以網路軟硬體環境未必是影響市場興衰的主因。

業餘網路與以經商業化徹底的網際網路,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其體質。一是業餘方式組成,網友與網友間的關係較注重彼此的互動,幾乎都是以社群的方式作為溝通平台。一是以個人為主體,透過方便的Email作為溝通管道,網站似可建構社群,卻極度鬆散,毫無組織可言,網友的凝聚力十分薄弱。

加上快速商業化過程中,為了有效吸引網友的眼球(eyeball)關注,發展初期一直強調的是「如何有效吸引人潮」,所以幾乎所有亟欲商業化的 .com 公司,全力投入這場吸引人潮的征戰中。

這其中當然包括了許多不擇手段達成目的的方法,最典型的例子是電子化通訊的誕生,帶來了更便利的通訊環境,卻使得傳統通訊的市場急速萎縮。原本在美國一地就有超過十三億美元年收入的賀卡市場,在電子賀卡業者紛紛推出網站彼此惡性競爭後,急速萎縮到只剩下七億美元。其間相差的六億美元市場,理應由電子賀卡業者攤分,但事實並非如此。

電子賀卡業者不但連這種市場轉移過程中的蠅利,一毛錢也沒有落入口袋,更得花費大筆預算,在網路市場與同業大戰。大戰過後,死的死,傷的傷,但是勝利的人除了賺得天下第一虛名,還得餓著肚子到處尋找資金挹注,維持公司營運。這種兩敗俱傷的殊死戰,在古代兵法裡,被視為最愚蠢的下下策,可是網路市場上確實常可見這樣的情景。

使用者付費不是建立在免費基礎上
有一年我在日本東京涉谷某百貨公司購物時,因屆傍晚時分,手上早已提滿購物袋,一進入該百貨公司,便有服務人員親切問候與指引,當我駐足於某一服飾專櫃時,服務人員更不會一副推銷員的心態,向你強行推銷他們的商品,反而是站在客戶的角度,跟客戶聊起天來,兩個人便討論起什麼樣的色系比較合適。在試衣時,他看我滿手袋子,便親切地待我提著,要我安心進入試衣間換裝。隨後我在那家店買了不少東西,才發現,先前在其他店家嫌貴的東西,竟然在這裡用更高的價錢買下了,但是心裡頭卻沒有一點感到後悔。

花錢是一種消費行為,對於價值的認定,則未必只等同於標籤上的價錢,更重要的當然還包括商品本身的素材如何,品質如何了。當然,在傳統銷售過程中,狠重要的一點是客戶的滿意度,其間包括了對商品本身的滿意,對服務本身的滿意,甚或對店家的裝潢擺設,都可能是影響因素之一。

因此,你可能常常在路邊攤殺價殺得死去活來,卻可以接受在百貨專櫃花上大把鈔票買自己覺得「值得」的商品。網路市場上的原理等同,想要有什麼樣的收穫,先得怎麼栽。

很多網路業者看到的仍是「如何吸引人潮」,待人潮匯集以後,卻未必曉得如何運用,最重要的一點在於這些 .com 公司根本不瞭解自己公司的營運主題與優勢,當然,更不可能會知道自己提供的服務為什麼比別人好。網路業者常犯一種錯誤,就是只用自己的角度來思考問題, 斤斤計較自己的討論區功能比同業要強上多少倍,卻未必知道這些「強處」對網友來說,可能比糞土還不如,更何況與同業一樣是免費服務,跟慈善事業沒有兩樣,這樣究竟強在何處,實在令人費解。

AOL.COM 美國線上,從一開始就建立起一個制度,其所提供的線上服務未必都免費提供,而是保留較獨特,或分眾化的內容,提供給想看的網友,讓他們可以用很少的金錢享受高品質的網路服務,錢雖然不多,但是網路效應一擴散,效果卻十分驚人。作家Steven King出版的第一本電子小說Riding on the Bullet就是透過這種擴散效應,對每一個讀者收取微薄的智慧財產費,便足以支撐一個作家的開銷了。

我的一些住在美國的朋友,經常得東西兩地來往,所以便慣於使用Yahoo提供的Webmail,結果信件越來越多,原先Yahoo提供的免費空間反而不敷使用,但是因為有了這項需求,使得他們願意每個月付費US$ 19.95取得更多郵件空間。

世紀毒藥!
可見免費與否,未必建立在服務本身的單一面向,從消費者的角度思考問題,常常可以獲致許多不同的收穫。免費固然人人喜歡,但是如果都是粗製濫造,反而會讓自己的事業體質變差,當你的.com事業不再是網友的迫切需求(critical demand)時,幾乎等同宣告死亡了。

網路免費服務是不是世紀毒藥呢?也許是見仁見智的話題,不過,可以十分確定的一點是,一味為了卡位而進行削價戰爭,而非思索所提供的服務本質,恐怕陸續而來的市場蕭條問題,會先擊敗尚未上戰場的.com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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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nnylin3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