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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刊載於網路通訊雜誌 2001/4 現象觀測站專欄

每一個環境、媒介、種族,甚至性別,都有其不同的溝通方式,其間的差異除了來自溝通雙方的本質上差異外,溝通方式也不盡相同。進入E化的世界後,早期是受限於通訊環境的限制,所有網路通訊的方法也依此限制制訂,形成了一個很獨特的虛擬世界溝通法則,那是一種約定俗成的彼此認知,如果你覺得自己懂得網路了,卻不懂得如何溝通,很可能就會成為現代文盲之一。

虛擬世界的溝通法則

文字原本是用來記述歷史及人類生活紀錄下誕生的產物,及至後來用來記錄與傳承人類生活經驗累積下來的知識,一直以來都是扮演著「錄音機」的角色,後來因為人類的社會活動頻繁,不同族群、種族、國家間彼此往來,語言成了最重要的溝通工具,裡頭蘊含了表情與情緒,作為輔助溝通的工具。後來以文字傳述為主的書信更曾經成為遠距離溝通的唯一方式。

虛擬世界也有一套自己的溝通法則,最起初受限於科技發展的瓶頸,通訊速率一直無法快速提升,文字因為其在電腦中所扮演的角色,除了是主要的訊息與命令的傳遞者外,同時還因為當初為其制訂的格式佔用的記憶體與儲存空間小,所以便順理成章成了網路上溝通的最主要介質。利用有限的26個英文字母與鍵盤上的各種可能出現的符號,網友們拼湊出可以代表人的表情與情緒的表情符號,諸如::-)(^^)y :-( 等。同時也發展出利用字母與符號表達創意的ASCII文字畫。

網際網路從一九九四年興起至今,或更往前溯及網際網路誕生前的各種網路通訊方式,文字均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即使在未來家家戶戶都寬頻上網,收看影音內容毫無障礙的時候,文字仍然將扮演網際網路溝通的主要工具,至少,那起碼已經成為已生活在網路裡,或尚未踏入但亟欲學習網路的網友們一項共同的習慣。因此,對文字的解讀與認知益形重要。

文字的解讀與認知來自兩個部分,一是來自自身教育與生活習慣,每一個人因為生長背景以及所受教育程度不同,對於文字的解讀與認知存在著些許的差異,另一則是完全來自線上世界的同儕團體,不管是網路流行語,亦或是各種輔助的符號或語氣,「網路語」儼然已是一種混合式語文學,裡頭夾雜文學的些許架構,卻又顯得通俗、平易,就像是日常口語般。

這種網路語需要所有參與這個大社會的網友共同的認知,才不易滋生困擾與爭端。比如,如果看到一個句子略帶諷刺,但是句末卻是調皮的吐舌頭 :-b 符號,受信者如你,就該適時發揮自己的幽默感,而不是惱羞成怒。同樣地,表情與情緒可以用網路語符號來輔助,你的Email,或是在網路討論區的各種言論,也應該學習並適應這種文化以及溝通模式,帶點幽默、輕鬆,卻又不失風度,將是網路世界最佳的溝通法則,畢竟,有誰願意上了一天班,受了一天氣,上了網也是想找氣受呢?

cc:、bcc: 、引言…

除了對文字的基本認知與解讀可能造成誤解進而影響在網路上與他人溝通以外,對網路通訊工具是否徹底瞭解也是一大要素。與其說是學會如何使用網路通訊工具,不如說是懂得如何應用網路工具。

這些通訊工具的發明及意義,其實有其道理所在。上網除了個人尋找資料查閱這種個人行為外,最常見的要屬與他人互動的Email或Newsgroup網路討論區最為風行。可是能夠妥善利用這些工具的人實在少之又少。

如果解剖一封來自友人的Email,以下的幾個原則,也許可以讓你評判一個人對於Email的使用習慣究竟如何:(範例一為正確的信件示範,範例二則為錯誤的信件示範)

1. 信件末署名是否清楚:

署名是一種基本禮貌,代表發信人對自己所陳述的信文內容的一種負責,特別是商務往來的郵件,更應該註明自己的職稱、公司、聯絡方法,甚或附上自己的電子名片(現今許多郵件程式通用的vCard格式)。

2. 信件本文是否簡潔有力:

Email 是一種通訊工具,其目的在溝通無法當面陳述的內容,或因距離隔閡所必須的溝通方式之一,或商務,或聯絡感情也好,都不是長篇大論的最好環境,因此,一封郵件是否累述太多已經知曉的基本道理,或是段落不明,排列雜亂,都是極為不妥的。

3. 引言是否恰當:

引言是用來提醒對方「上一次提到些什麼」,由於Email並不像面對面溝通的即時互動,因此,適當地引用上次信件中述及的內文,一方面可以避免雞同鴨講,另一方面也可以適時引入合適的話題。大部分的郵件程式預設的引言符號多半遵從早期Unix系統制訂的「>」為開頭,讓對方可以分辨哪一個段落屬於引言。

4. 適當編輯對方引言與自己的信文:

為了讓一封電子郵件清爽易讀,適當編輯對方的引言以及自己的信文,只引用需要用來提醒的部分文字,才是良好的引言習慣。

此外,電子郵件中的cc:(carbin copy,副本抄送)、bcc:(blind carbin copy,密件副本抄送)也常遭到濫用,各位一定常常收到過好友或同事寄來的「笑話分享」信件,前面引用了一堆之前已經被其他人引用過的信件標頭,裡頭卻是一大堆自己不認識的人名與電子郵件信箱,因為鮮少有人願意動手編輯信件,將不必要的內文及訊息剔除,所以久而久之,很可能只是短短一兩句話,前面卻有數十倍於信件內文的標頭,不僅不必要,也顯得閱讀起來十分困擾。

cc: 欄位的原始設計,是為了讓所有在討論同一個話題的收信人,同時知道還有哪些人也收到這一封信件,以便做適當的回應,所以電子郵件系統在郵遞時,多半會把 cc: 欄位裡頭的資訊原封不動地記錄下來,在轉遞時也一併寄發給每一位收信人,所以其實這個「副本抄送」的功能,除了在「應該要讓對方知道還有哪些人也收到這封信」的前提下,才應該使用,其實都應該使用bcc:來取代,bcc: 欄位功能如同cc:會將信件本文轉遞給每一位收信人,可是就如同其字面上意義,等於是將收信人的眼睛矇住,不讓收信人知道還有哪些人收到這一封信,特別是在被大量轉遞分享的信件中,更應該使用這種方式。

最後則是信件末的「簽名檔」設計——曾經有位朋友問過我,「為什麼你的信件最後多了三個減號,看起來像是虛線的部分?」。其實那三個減號之所以看起來像虛線是有其意義的,他正代表了在郵件系統處理電子郵件或網路討論信件時,會將其下的文字視為信件本文以外極為重要的一部份——「簽名檔」。早期因為網路環境極為開放,所以使用同一個網路暱稱或姓名的人,重複情形極高,「簽名檔」則是用來加註代表個人風格的文字或圖案,三個減號的虛線則代表了「此線撕開」的意義,電子郵件系統並沒有對此部分做很嚴格的限制,所以多半我們習慣將可以代表個人風格的文字或口號,亦或是商務往來信件的聯絡資料,附錄在「---」虛線之後。

再其次則是引言的使用,早在網際網路風行之前,電子布告欄系統(BBS)被視為網路通訊的先驅,世界各地都有人架設這種布告欄系統,分享給各地的網友可以透過每一個BBS站台與其他人交換訊息,那個時候因為受限於網路傳輸環境的關係,站台與站台間訊息的交換並不像現今網際網路一樣四通八達,而是每個晚上利用上線人數較少的時刻,透過電話網路(PSTN)與其他同一組織的站台互換,也因為交換資訊的傳輸資源與環境極為有限與困難,所以「如何有效降地不必要的傳輸成本」一直被視為極重要的課題,甚至於不會使用引言或是引了一大堆內文,卻寫不到兩三句的信件,會被視為垃圾信件處理,或是「破壞網路和諧,浪費網路資源」的罪魁禍首。

可見是否懂得如何使用引言,的確不只是個人的問題,而是關係整個網路運作與傳輸的重大要素。有位朋友在網路公司擔任主管,就很明顯地感受到這種引言濫用的實際壓力,甚至抱怨「你知道嗎,我們公司不到三十個人,光是外送電子郵件所佔用的頻寬,竟然得吃掉一條T1頻寬,害我都不曉得如何跟老闆解釋」。一條T1頻寬約等於1.544Mbps,也就是精算的話,每秒鐘可以傳輸1.544÷8=193K bytes,相當於193÷2×1,000=96,500個中文字(一個中文字佔用兩個bytes,1K 約略以1,000計算),也就是每個人每秒鐘透過公司的T1專線,傳輸了約3,217個中文字的電子郵件。

恐怕全世界最厲害的中文打字高手,也沒有這般能耐,每秒鐘可以敲打出那麼多字來吧?把自己公司高速專線當作是高速公路,大家擠破頭都想使用,不曉得如何減少車流量,當然再多再快的網路通迅速度也應付不了這種被濫用的速度了。一個小公司即是如此,更遑論整個網路大環境中,儘管只是個人小小濫用的習慣所累積出來的通訊量會有多麼嚇人了!

個人主義驅動的新冷默

美國當代作家Tom Wolfe在一九七六年的一篇長文「The Me Decade and The Third Great Awakening」(個人年代與第三次大覺醒)中描述了二次世界大戰後,當時美國社會自我忠心及追求個人享受的風潮,一九八○年代這種風潮更為盛行,人們也謔稱那叫「Me-First Decade」(個人優先主義年代),國內在八○年代後期,也曾經被這種風潮感染到,像是歌手李明依大唱「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便獲得廣大的共鳴。這種以個人為主體的情形,遭逢網際網路的興起後,更是在其推波助瀾之下,成為網際網路的一種性格代表。

常常有許多老一輩的網路玩家,歷經過業餘網路時代,到了網際網路科技如此發達的今日,仍然對這種快速發跡的網路環境多所抱怨。「特別是感覺好像網路越發達,人情卻越淡薄,現在幾乎鮮少可以透過網路交到真正的知己了」。這種情形像極了我們在長大後常常抱怨「今年過年好像沒有以前來得熱鬧」一樣。科技文明當然會隨著時間的演變而進步,人類溝通的本質依然不變,變的往往是因為外部環境變化所帶來的衝擊,所產生的質變。網路通訊與溝通就是一個最佳的典型例子。

在一個越強調個人化主義的環境與世界,更應該要強烈地體認個人化的意義,不是在強化個人在這個環境中的重要性,而是釋放出原本屬於個人的權利,同時也是義務。在強調個人主義的同時,並非只是照顧自身的利益,而是同時要圍顧周遭可能影響的任何個人。「網路越來越進步,這世界卻似乎越來越冷漠了」,類似的嘆息,點出了每一個人對這種急遽發展的網路環境發自內心的憂慮。

正如同以功利為導向的現今後資本主義時代,講究功利與出類拔萃,超越了一切,所以人人汲汲於營求個人的成功,卻總是忘記自己所身處的環境,仍是以人為主要構成元素的世界,與他人溝通、分享,原本是網路的本質,進入商業網路時代,卻顯得如此困難。錯的其實不是網路科技與商業環境,而是不斷迷失在辛科技、新發明中的人們。

最偉大的發明,最危險的文明

網路的確是一項偉大的發明,Email更是極其偉大,聯繫了無數人的情感,讓彼此可以分享想法,激盪出更具前瞻的思考——從好的一面來想,當然是如此。但所謂「好刀有兩刃,好的一面可以破鐵如泥,壞的一面卻可以殺人無數」。
事情當然總是利弊雙刃,懂得如何善用,那麼便是良善的果實,如果不懂得其妙用,就很可能是製造紛亂的起源。資訊是月來越發答,網路越來越進步,「民智越開放」對於網路環境當然是一大助益,不過前提是建構在正確的起點上。否則,先進科技一旦被濫用,後果將不堪設想。

比如早期的電腦病毒,其實只是玩家們不經意的「練功」題材,現在卻成為危害全世界的罪魁禍首,每每一個電腦病毒透過電子郵件的擴散效應,總會帶來可觀的損失,一方面當然也顯示出科技業者在設計新產品時的安全疏漏,但另外一方面也益發警告我們資訊科技被濫用的情況更嚴重了。病毒科技如此,網路科技如此,由網友所營造的網路環境與文化亦復如此。

儘管世界上已經出現「禁止資訊戰擴散與資訊濫用」的聲音,但最終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科技終究只是工具,工具的使用有許多種方式,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習慣,但如果每一個人都能對資訊或網路通訊工具有正確的認知,那麼製造出「小人」的機會將大幅減少,否則再偉大的發明,終究也會淪為文明發展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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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nnylin3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